我院于2025年11月20日(货物服务类)和2025年12月4日(工程类)对参选代理机构进行院内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6日),如对比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馈,公示期后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851-88955141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