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比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儿童心脏中心-科研耗材采购。
(二)最高限价
总预算132085元(拾叁万贰仟零捌拾伍元整),超出最高预算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项目需求
“儿童心脏中心-科研耗材”需求明细清单详见附件1;
如中选供应商因故无法履行约定职责,应在7日内采取相关措施解决问题,否则采购人即中止与该供应商的协议,并与此次比选综合评分排名顺位下一名供应商签订协议。
三、商务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需要在30日内按照我院要求及时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地点,以签订的合同日期起算。
(二)投标报价需要报单价和总价,无单价视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四)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线上报名,请把相关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segzyysbk@163.com(报名资料打包命名:公司名+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于2025年7月31日至8月4日按要求报名。
(二)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系经办人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②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授权链完整)。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五、比选安排
(一)比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比选文件密封报价由供应商于比选当日自行携带到比选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日历日。
七、公示发布
比选结果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官网(https://www.scmcgz.cn)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7585104005
办公室电话:0851-88955141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395号,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儿科楼(2号楼)17楼设备一办公室。
注:如放弃比选应在比选开启前2日电话通知我院报名联系人,否则我院将视情况给予3个月-1年内不接受其他项目报名的处罚。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