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拟对我院门诊医技楼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服务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说明:该项目为门诊医技楼楼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供应商需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勘察所发生的费用、责任与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未对现场考察或考察不详为由调整价款或提出其他任何权利主张;
(二)供应商供货协议价应为同期市场较低价格。比选结果产生后,如中选供应商因故无法履行约定职责,采购人将终止与该供应商的服务协议,并与此次比选综合评分排名顺位下一名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
(三)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楼顶发光字(字体和骨架)的制作、运输、安装、清场、安全施工、确保通过市容审批、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2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费用应包括加工制作、运输、吊车、高空作业、人工、电线、钢架、钻孔、石材拆除与安装、防水破坏及恢复等制作安装及清场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和税费;
(六)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收到正规普通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七)项目参数:详见附件;
(八)工期:14个自然日;
(九)质保期:三年
(十)安全施工要求:
1.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如发生坠落、人身意外伤害、火灾、触电等问题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2.中标人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货物及附配件、安装设备(工具)等直至完成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我方;
3.施工工人、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工程及邻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
三、参选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资质,依法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供货、维修、保养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3月6日,上午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报名时间内不按要求报送材料或不符条件的单位,不纳入本次院内比选范围;
(二)报名地点: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儿科楼17楼,后勤保障和设备部(观山湖区石标路246号);
(三)报名资料:
1.供应商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联系方式(指参与比选人员);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司鲜章;
5.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承诺书加盖公司鲜章;
6.类似业绩(指三年内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发光字制作及安装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五、比选资料及时间、地点
(一)比选提供资料:
1.发光字报价函(参数详见附件);
2.施工方案;
3.安装施工人员所拥有的高处作业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要求:
1.现场比选时,比选材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加盖公司鲜章,预备不少于五份带到现场,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我院将留存备用;
2.现场比选时,我院将对发光字制作安装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响应人须指派熟悉该项服务内容的人员参加比选,以免影响比选效果。
(三)比选时间:2025年3月7日早上9点;
(四)比选地点:门诊医技楼7楼小会议室(6、7、8号电梯旁)。
六、公示发布
比选结果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官网(https://www.scmcgz.cn)上公布。
七、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周老师,电话:13017043132
注:如放弃比选应在比选开启前2日电话通知我院报名联系人,否则,我院将视情况给予3个月-1年内不接受其他项目报名的处罚。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