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宣传形象,扩大医院各科室影响力,加强宣传质量,满足包括大型活动视频、科普视频制作等宣传需求,现拟开展医院视频剪辑服务院内比选工作,确定一家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视频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说明:供应商供货协议价应为同期市场较低价格,服务期间,如中选供应商因故无法履行约定职责,采购人即中止与该供应商的服务协议,并与此次比选综合评分排名顺位下一名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
(二)服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拍摄、剪辑各类活动宣传视频、科室科普视频等。
(三)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服务期限:1年(自中选并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0万元/年,以当年实际发生量计算并进行结算。
三、参选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有相关供货资质,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成交供应商应配备相对固定的摄影师负责日常视频制作工作,熟悉各类宣传活动视频剪辑,无人机拍摄,能够根据要求自主完成视频制作,比选时附带相关作品与案例。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报名时间内不按要求报送材料或不符条件的单位,不纳入本次院内比选范围。
(二)报名地点: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17楼(观山湖区石标路246号)
(三)报名资料:
1.供应商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司鲜章。
4.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承诺书加盖公司鲜章。
5.类似业绩(指三年内相关的视频制品服务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五、比选资料及时间、地点
(一)比选提供资料:
1.视频剪辑报价表(见附件)。
2.其他种类宣传视频制品的报价清单。
现场比选时,比选材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司鲜章,预备不少于3份带到现场,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我院将留存备用。
现场比选时,我院将对视频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响应人须指派熟悉该项服务内容及相关事宜的人员参加比选,以免影响比选效果。
(二)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选地点: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17楼会议室。
六、公示发布
比选结果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官网(https://www.scmcgz.cn/)上公布。
七、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8885153522
注:如放弃比选应在比选开启前2日电话通知我院报名联系人,否则,我院将视情况给予3个月-1年内不接受其它项目报名的处罚。